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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大反对党主席:撒谎议员当时在接受心理治疗,有书面证明

新加坡时任国会议员、工人党籍辣玉莎(Raeesah Khan)国会撒谎一事,该党主席林瑞莲出席听证会时透露,辣玉莎在党内调查时出示了心理治疗证明。

该党另一名国会议员林志蔚副教授说,辣玉莎在国会撒谎,即便只有一次,也没资格继续当诚实的议员;另,当时一些中委认为,她承认撒谎时提出自己当年被性侵一事,让人感觉是在辩解。

“辣玉莎撒谎案”听证会目前已召唤八人供证,分别为辣玉莎本人、她的秘书助理罗佩英、她的国会助理Mike林、工人党干部兼义工纳登、工人党副主席费沙、党魁毕丹星、主席林瑞莲、工人党国会议员林志蔚副教授。

在八人当中,Mike林的供词不多,较为重要的是其他七人的供词。

其他七人当中,辣玉莎、罗佩英、纳登是一方,这一方主张辣玉莎撒谎是获得高层三人的授意,或至少是默许。

另一方是工人党高层三人,即毕丹星、林瑞莲、费沙;至于林志蔚,则是辣玉莎同个集选区的国会议员,也是工人党中央委员,等于是她的同僚。

目前,主要问题围绕在几个方面:

一、辣玉莎8月3日撒谎之后,为何10月4日再次撒谎?是高层授意或默许她继续撒谎?或是她解离症发作?
二、工人党高层8月7日就知道辣玉莎撒谎,为何一直到10月12日才明确要求辣玉莎向国会坦白?
三、高层三人组成纪律委员会调查辣玉莎,是否属于“既当球员又当裁判”?
四、纪委会没有向中央委员会透露三人早已参与此事,是否有违透明原则?
五、工人党的制度有无可改进之处?

<a href=新加坡最大反对党主席:撒谎议员当时在接受心理治疗,有书面证明” /> 工人党主席、国会议员林瑞莲12月13日宣誓供证。图源:gov.sg

<a href=新加坡最大反对党主席:撒谎议员当时在接受心理治疗,有书面证明” /> 工人党中央委员、国会议员林志蔚副教授12月13日宣誓供证。图源:gov.sg

在对上述几个重点做出评述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辣玉莎8月3日撒谎”事件。熟悉此事的读者可以跳过不读。  

“辣玉莎8月3日撒谎”事件

2021年8月3日,工人党籍国会议员辣玉莎在国会上说,自己曾在三年前陪同一名25岁的强奸案受害者到警局报案。她说,接案的警员当时评论了受害者的穿着,以及评论她喝过酒。受害者随即哭着离开警局。
随即,政府和警方多次要求辣玉莎提供细节,以便调查。但辣玉莎一直没有提供。
10月4日,内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告知国会查无此事,并请辣玉莎在不透露性侵案受害者的身份的情况下,提供此事的其他细节,包括报案警署、日期等等,便于警方调查。
辣玉莎在国会上再次确认,8月3日所言属实,但是,自己与受害者已经失联,而且,也不愿让对方受到二度伤害,因此,不愿提供细节。
10月20日,警方发布文告说,曾于10月7日、15日两天联系辣玉莎,请她提供细节,协助调查,但是辣玉莎没有回应,因此,警方无法证实她所说的不当事件曾经发生。
11月1日,辣玉莎承认8月3日是撒谎,实际上并无此事。
11月2日,工人党宣布成立纪律委员会调查辣玉莎在国会撒谎一事。11月8日,辣玉莎出席纪律委员会会议,对多次在国会撒谎做出解释。
11月29日,她再次出席纪委会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党魁毕丹星和主席林瑞莲建议她退党辞职。
11月30日,辣玉莎引咎辞职。

我们一条一条来讨论。

高层有无授意或默许她继续撒谎

辣玉莎的说法是,8月7日,她先向一把手毕丹星坦白;隔天,她前去见工人党最高层三人,他们同意她“把这事带进坟墓”。辣玉莎离开会议之后,把这句话发给了罗佩英和纳登二人。

<a href=新加坡最大反对党主席:撒谎议员当时在接受心理治疗,有书面证明” /> (辣玉莎的短信内容)

在听证会上,罗佩英和纳登说,他们收到辣玉莎这个手机短信。

对此,工人党副主席费沙供证时说,辣玉莎说高层三人“同意把这事带进坟墓”是撒谎,但他不知为何辣玉莎要撒这个谎。

一把手毕丹星供证时给予驳斥和否认;他说,有可能是辣玉莎患有解离症。他建议国会特权委员会让辣玉莎接受心理评估。解离症的一个症状是说话之前不思考。

党主席、二把手林瑞莲供证时给予否定。听证会问:你会不会排除是解离症让她做出“三人同意把这事带进坟墓里”陈述的可能性?林瑞莲答复:我无法排除任何可能性。

林瑞莲后来指出,辣玉莎11月8日出席工人党纪律委员会问讯时,出示了自己接受心理治疗的文件。

辣玉莎以为没有人会重提此事

林瑞莲供证时,提供了工人党纪律委员会11月29日面见辣玉莎时的部分记录:  

<a href=新加坡最大反对党主席:撒谎议员当时在接受心理治疗,有书面证明” />

当时是10月3日,毕丹星问辣玉莎:“在国会10月(4日)开会之前,我跟你见过面,我说,(处理此事)你需要决定;你有无想过在国会上坦白?”

辣玉莎答:“有的,但当时自己内心充满愧疚,而且被性侵往事困扰;自己也没想到会有人重提此事。”

毕丹星:“不能撒谎,对吗?”

辣玉莎:“是。”

高层为何两个月后才明确采取行动

工人党最高层三人既然早在8月8日就知道辣玉莎撒谎,而且10月4日再次撒谎,为何一直到了两个月后的10月12日才明确要求辣玉莎向国会坦白?

毕丹星说,辣玉莎必须先把当年性侵一事让父母知道,然后才到国会上坦白8月3日撒谎一事。他认为,必须给辣玉莎足够的时间,此事的主动权在于辣玉莎,她应该先跟父母谈了,然后主动找党魁讨论。因此,他没有主动催促。

因为此事是一把手在处理

副主席费沙说,自己没有料到会有人在10月4日国会上重提此事。他同意,到了此时,工人党应该有所举动。他也同意,允许国会中重复出现谎言是违法的,有可能牵扯到自己、毕丹星和林瑞莲。他承认,身为国会议员,他有责任在国会上保证不实言论获得澄清,并应该尽快澄清辣玉莎8月3日、10月4日的说辞。

但是,他没有采取任何举动,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此事。费沙说,他认为,此事应该由一把手毕丹星处理,辣玉莎该什么时候向国会坦白并澄清,应该由毕丹星判断并决定。

主席林瑞莲供证时说,毕丹星跟辣玉莎最熟,在工作上辅导辣玉莎,因此,林瑞莲没有主动找毕丹星询问或关心辣玉莎向国会坦白一事的进展。

当时我很郁闷

10月4日,辣玉莎在国会上再次撒谎的时候,林瑞莲在场。她供证时说,当时,她很郁闷很沮丧(frustrated),因为辣玉莎不但没有纠正8月3日的错误,反而还重犯。

林瑞莲说,她当时并不知道毕丹星跟辣玉莎对此事如何解决有无说法,但她不认为毕丹星默许辣玉莎继续撒谎。

当天下午,林瑞莲安排辣玉莎到毕丹星办公室见面,自己也出席。她说,当时辣玉莎压力山大,林瑞莲没有追问她跟毕丹星之后有无认错共识,也没追问她为何重复撒谎。

听证会问,为何不在隔天(10月5日)的国会上承认撒谎?林瑞莲答,因为需要时间谨慎草拟发言稿。

10月4日当晚,林瑞莲、辣玉莎、毕丹星三人再次见面。这次见面时间很短。林瑞莲供证说,毕丹星问辣玉莎,现在你准备怎么做?辣玉莎答,或许还有另一条路,那就是说实话。

林瑞莲说,当时毕丹星反问辣玉莎“你今天在国会不是已经选择了你的路了吗?”

早些时候,毕丹星在供证时说,当时他很生气,回复了一句“但你看看你选择了什么?”

林瑞莲说,她不记得辣玉莎对毕丹星这句反问做出任何回应。

10月12日仍不愿向国会坦白

辣玉莎曾供证说,10月12日,毕丹星要求见她。她前去与毕丹星和林瑞莲开会。此时,毕丹星和林瑞莲判断,此事不会不了了之。三人讨论的结果是,辣玉莎应该承认撒了谎。

林瑞莲供证说,在这个会议上,辣玉莎起初仍不愿在国会上坦白。林瑞莲和毕丹星对此十分生气,跟辣玉莎说,你别无他法,一定得在下一次国会开会(11月)时坦白。辣玉莎最终同意这事最佳方案。

林瑞莲确认,10月12日是工人党高层首次明确要求辣玉莎向国会坦白。

既然准备上国会坦白,就无须理会警方

10月7日,辣玉莎接到警方电邮,要求她提供当年报警的日期、警署等,方便调查。据辣玉莎说,她去问毕丹星和林瑞莲该怎么办,两人建议她不必理会警方,因为“警方无权逼你说话”。

在听证会上,毕丹星说,警方的要求合理。他说,自己并未指示辣玉莎前往警署会见警方,也未指示她不必理会。他解释,这是因为他认为辣玉莎澄清事实的场所应该是国会,而非警署。

林瑞莲供证说,自己曾告诉辣玉莎,既然已经准备上国会坦白了,就无须理会警方。

工人党纪律委员会的两次听证

11月2日,工人党正式成立纪委会,调查辣玉莎撒谎一事,并于11月8日、29日据举行了两次听证。听证的主要调查包括:

一、辣玉莎8月3日国会讲稿是在什么情况下准备的?为何加进了不实言辞?辣玉莎的答复是:自己患有解离症,说话之前不加思考

二、毕丹星与辣玉莎10月3日面谈的内容,包括毕丹星要求辣玉莎不能撒谎

三、关于辣玉莎精神状态如何治疗。当时,辣玉莎提供了自己接受心理治疗的文件证明

四、关于辣玉莎是否要继续留在工人党、保留议员和中央委员身份,以及理由

辣玉莎参与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组活动属实

此事发生之后,工人党纪委会曾调查辣玉莎是否参与过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组的活动,发现此事属实,她曾在2018年、2019年参加过。

一早就向高层坦白究竟能否减轻罪责

辣玉莎一早就向工人党最高层三人坦白,这会否影响纪律委员会对她处分的轻重?

费沙在听证会上供证说,辣玉莎是否曾经向高层坦白并寻求指示或建议,会影响纪委会的处分建议。

毕丹星则认为,无论辣玉莎一开始就向高层坦白,或一路隐瞒到底,是否配合或抗拒调查,并不对她责任的轻重形成影响。

林瑞莲同意,在一般诉讼当中,是否认错、何时认错、坦白交代了多少是考虑因素。但是,她认为,最高层三人组成的纪委会是为了调查辣玉莎8月3日撒谎和10月4日重复撒谎,辣玉莎是否早已向三人坦白无足轻重。

中央委员会不知高层三人曾参与 这会否影响对辣玉莎的处分决定

11月30日,工人党纪委会向中委会提呈处分建议,建议辣玉莎自行退党辞职,如果不肯退党辞职就给予开除。

在中委会会议上,纪委会三人并未向中委会说明辣玉莎曾在8月8日向三人坦白,也没有向中委会说明辣玉莎的秘书助理罗佩英和义工纳登强烈要求纪委会三人公开自己对此事的知晓和参与。

费沙认同,工人党中委会是在不知全部内情的情况下,表决同意对辣玉莎的处分。

毕丹星说,他不认为中委会和公众有必要知道这些。而且,他说,如果中委会认为有必要,可以问纪委会是否知晓辣玉莎8月3日撒谎一事。(编按:毕丹星身兼中委会主席和纪委会主席二职)

国会议员、工人党中央委员林志蔚副教授认为,纪委会的处分建议不会对他的决定形成影响,因为他在纪委会做出建议之前已经了解了此事,并形成了自己的独立看法。

即便撒过一次谎 也没有资格继续担任诚实的议员

林志蔚也说,他对高层有充分的信任,既然高层三人没有向中委会透露三人曾经参与此事,他认为这并不是关键。

他也说,就辣玉莎8月3日国会撒谎一事,他征求过党内外不同人的看法,大约九成人不支持辣玉莎。不少人认为,即便在国会撒过一次谎,也已经没有资格继续担任诚实的议员。

对于辣玉莎11月1日向国会坦白时,发言当中提到当年被性侵一事,林志蔚说,工人党中委会讨论这个草稿时,有人认为感觉在辩解,但他认为这个事是重要的背景事件,必须提出。

以上所有根据国会特权委员会12月13日特别报道整理。

国会特权委员会还能够继续传召证人作证。

接下来我们看看几个关键问题:

一、辣玉莎8月3日撒谎之后,为何10月4日再次撒谎?是高层授意或默许她继续撒谎?或是她解离症发作?
目前看来,辣玉莎患有某种精神疾病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尤其她曾向工人党纪律委员会提交医疗证明文件;如果真是因为解离症而“说话之前不经思考”,很多事就解释得通了。
但是,如果后续出现确凿证据,证明高层授意或默许,那么事情就大了。不言而喻。
希望不是后者。
二、工人党高层8月7日就知道辣玉莎撒谎,为何一直到10月12日才明确要求辣玉莎向国会坦白?
林瑞莲和费沙的说法是他们认为此事是毕丹星一人在处理,因此没有过问,更没有插手。
毕丹星则说要给辣玉莎时间,先让她把当年性侵一事告诉父母,然后才到国会坦白。但是,辣玉莎和毕丹星显然都没有积极跟进此事。至于为何没有积极跟进,那又是另一个焦点了。
另,在供词中,依稀可见当时不无期盼无人再提此事,石沉大海,那就侥幸过关了。
毕丹星说,要求辣玉莎“负起责任”,此话没错,辣玉莎肯定得负起责任。在8月7日、8日辣玉莎向高层坦白之时,高层对8月3日撒谎一事,应无责任(是否识人不当,另当别论);但是,从8月8日到10月4日国会开会之前,没有明确提要求;10月4日再度撒谎之后仍未即刻行动,一直拖到12日才讨论此事。这就责无旁贷了。
三、工人党的管理制度有无可改进之处
从此事看,无论辣玉莎有无解离症,工人党的候选人遴选过程需要改进。知易行难。任何机构的人事遴选不可能万无一失,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出了这么大漏子,高层难逃失察之责。
另,工人党高层对待此事的不明朗态度也很有问题。一般来说,得知己方议员在国会上撒谎,应该立即纠正,即便牵涉隐私,需要时间妥善安排处理,也不应一拖就两个月。
我认为,此事主要责任在高层。如果林瑞莲、费沙所言为实,他们认为是毕丹星全权处理此事,所以没有插手。但是,这么重要的事,一把手没有行动,而二把手、三把手竟不闻不问,令人费解。
至于一把手,毕丹星对待此事,从未明确要求辣玉莎向国会坦白,而只是说了“如果你担起责任,我不会批判你”这种模棱两可的话语。除了这句话之外,毫无具体行动,既不限期要求辣玉莎跟父母沟通,也不开会讨论发言稿,也不通报中委会。一方面说要坦白,一方面却毫无行动,在逻辑上说不通。
要知道,上一次新加坡国会特权委员会组织听证会进行调查,是1996年11月,那是整整二十五年前。那是因为MZ党徐顺全等四人向国会的一个委员会作出虚假论述和提供假数据,四人分别被罚款介于5000新币至25000新币。
毕丹星等人很清楚在国会撒谎可能要面对国会特权委员会的调查。面对二十五年才出一次的大事,如果真如供词所言,高层三人如此漫不经心,只能说不可思议。
四、高层三人组成纪律委员会调查辣玉莎,是否属于“既当球员又当裁判”
这种嫌疑其实完全可以避免,也应该避免。其实,哪怕任意加入一人,形成四人纪委会,也能大幅度避嫌。
五、纪委会没有向中央委员会透露三人早已参与此事,是否有违透明原则
这种嫌疑其实完全可以避免,也应该避免。其实,说,也就一句话的事;不说,反而有可能得解释为何不说。为什么选择不说,令人费解。
毕丹星在供词中也说,自己没有透露辣玉莎早在8月8日就向最高层坦白了撒谎一事,因为他认为国会和选民是否知道这个情节并不重要。
此事会不会对工人党形成影响。我想,影响一定有,至于短期影响有多大,现在还很难说。接下来还得看几个关键:一、有无新证人、新证据;二、若有,会不会翻转?此事到时有何结论?三、国会特权委员会将如何裁定?会不会被视为打压反对党?四、工人党对此事如何追责和整改?责任是否停留在辣玉莎一人?
那么,长期影响呢?我看,长期影响目前很难看出来。但是,我想,选民普遍愿意国会有较多反对党议员的存在,这个应该不会变;工人党本来比其他政党具有品牌效应,会不会受此事影响,难说。
目前,还是先看看有无新证人、新证据再说。

 背景 

辣玉莎生于1993年,马来族,大学学历,毕业于澳洲Murdoch莫道克大学。

2018年加入工人党。2020年6月30日,工人党宣布,她是盛港集选区四人竞选团队的候选人之一,也是当届大选的最年轻候选人。

工人党盛港团队以52.12%得票率击败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的团队,赢得盛港集选区议席。辣玉莎成为新加坡第14届国会的最年轻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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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届大选,除了盛港集选区四个议席之外,工人党还赢得阿裕尼集选区五个议席和后港单选区一个议席,一共10个,是国会中的最大反对党。

2020年8月24日,工人党党魁毕丹星受委为国会反对党领袖。毕丹星,生于1976年,印度族,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执业律师。

林瑞莲,工人党,主席,生于1965年,华族,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伦敦大学,执业律师。

费沙,工人党,副主席,生于1975年,马来族,毕业于澳洲Monash蒙纳士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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